泉州生育礼俗          资料来源:泉州历史网

人类自身的生产,是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和宗族得以延续下去的保证,向来为人们所重视。

婚后产前

就母亲而言,与诞生仪礼有关的习俗自婚嫁之日即已开始。当新娘坐上花轿离开娘家时,轿前要有一人提着烘炉火炭,上覆贴有红纸双喜字样的瓦片两丸以寓日后子孙繁衍之意。

未怀孕前,则有生殖崇拜及岁时节日中的求子习俗,如泉俗元宵节,娘家要为新婚女儿送上红、白成对的莲花灯和“仙女送子”的皇都市灯,寄以“早生贵子”的祝愿。

新妇怀孕,俗称“病子”或“有身”,期间凡事需小心在意,有诸多禁忌。孕妇要注意营养,多从鸡鸭鱼肉、猪肝猪肾等补养身体,促使胎儿健壮。

娘家于孕妇临产前,通常要送鸡蛋、线面、鸡等物品到男家,俗称“催生”,祈望外孙降生顺遂,顷注着外家深厚的戚族情谊。

诞生

“十月怀胎,一朝分娩”,婴儿出生后,要派人向产妇娘家“报生”,娘家要再次送来鸡蛋、线面、鸡等礼品,以示庆贺,并让产妇补养身体 。

当古代中国进入宗法社会后,人们就特别重视传宗接代。

《诗.小雅.斯干》曰:“乃生男子,载寝之床,载衣之裳,载弄之璋”;“乃生女子,载寝之地,载衣之裼,载弄之瓦”。

故后人称生男为“弄璋”。璋即圭璋,是一种宝玉,为春秋时功臣朝见王侯时所执,使男婴弄璋,是希望他长大后做官。生女为“弄瓦”。瓦是古代妇女纺织时用的纺锤,让女婴弄瓦,有从小就培养她勤于纺织的寓意。

孔子更是大肆宣扬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,使得男尊女卑的偏见越来越重。

泉俗旧时生男,要马上到祖祠去燃放鞭炮,有的甚至鸣火铳,以示向祖先报喜。在家门口或庭院则摔“土结”(一种建筑用的泥土坯块),意在祈求日后幼儿好养育,长大有胆略。生女则缺乏热烈气氛,且所送礼品也有别,亲友一般仅送鸡蛋,不送线面,以免有连续生女之嫌。有的地方在清代甚至还有溺女婴之陋习。如今传统观念改变,生女的也放鞭炮、送线面。

在婴儿出生的一个月内,三旦后,还有七旦、十四旦等,各旦均要敬祀“床母”、“七娘妈”等妇幼保护神,并宴请亲戚、邻居。同时还要在各旦中选一个时间,备上米、鸡、酒、油、肉、菜等物,送到婴儿外婆家“报酒”,供献外祖。“公妈”、外婆要回赠外孙婴儿衣服、帽、裙子以及活鸭一只。

婴儿出生的第三天(或第五天),要为婴儿洗澡(澡汤用茅草、蕨叶、竹叶等煮沸,待稍冷后用),称“洗三旦”(或“洗五旦”)。一般认为“洗三旦”原为满族风俗,后来才逐渐流行到汉族地区。殊不知早在五代时,泉州即有“浴儿”之俗。如五代.安溪开先县令詹敦仁三十四岁始得子,感慨万千,作有《丁未年(九四七年)浴儿诗》(安溪开先县令詹敦仁纪念馆筹建理事会辑录:重建开先县令詹敦仁纪念馆暨詹敦仁学术研讨资料汇编.詹敦仁诗文选》)。

这一个月也是产妇的调养期,俗称“做月内”,要在房内卧床静养,多吃富有营养的食品以恢复体力,并保证婴儿奶水充足。是月产妇房间,外人一般都不能进入。

满月

这是婴儿出生后满一个月时所行的仪礼。惠安则于满月前择吉进行,称“请送庚”。

届时产妇外家要送婴孩衣服、被仔、背中(襁褓)等,另有银项圈、天官牌、八卦图、脚环、手镯等避邪金银饰品,意在锁住小孩,不让受灾受难,永保长命。德化习俗,还要送大米约○.五公斤,陶器一个,内装带骨的猪肉一块,以祝愿婴儿根基壮固。

“剃满月头”:是日祀神宴客,宴毕,请一位高龄剃发匠给婴儿剃胎发。

其时要旁置一盆洗头的温水,水中有银币或铜钱,枚数各地不一,惠安要十六枚(十六文),安溪则要与一年中的月数对应,若逢闰月要置十三枚,铜钱一面铸有汉字“某某通宝”的谓之“字”,反之为“万”。

在惠安,有的地方还在盆边放几株葱,一面镜,葱主聪,镜主明,合谓聪明。剃发毕,洗头水泼弃,认真察看钱币翻多少“字”,如果翻八个铜币有字,就说婴儿“好八字”。

内地县的习俗,要再由一个婶姆,用背巾把婴孩背上,遮着一把裂缝的雨伞,绕自家的房屋走一圈,并边用手中一根裂尾的竹梢杖儿,不停地敲着地板,边喊:“拉叶呼!”(“拉叶”为老鹰的闽南语,德化称“叶婆”)认为经过这个仪式,婴孩以后胆量就大,可临事不恐。为进一步增长婴孩的胆量,以使日后不畏风险,还要于婴孩睡时,在其胸前压上一个轻巧的小秤锤,叫做“压胆”。有的家长还把刚剃过“满月头”的婴孩,第一次抱出家门到村中或街上一游,让婴孩见世面,增见识。

这天在赠送亲友邻居的:“龟餜粽”中,有一种叫“满月圆”的米餜,其状有如乳头,上面点红,是母乳饱满、婴孩健康的象征。

满月这一天,婴孩就可以离开母亲的身边,开始睡摇篮,在母亲《摇篮歌》中渐入梦乡:

 “捂捂摇,捂捂困,婴仔乖乖困,一瞑大一寸。

  摇啊摇,婴仔摇,狗仔乖么么,一瞑大一尺。”

旧时,婴孩满月时,泉州还有认贫困多子女的亲朋邻里,甚至是乞丐(需品行端正并有家属者)为“契爸”、“契母”(干爹、干娘)的习俗,希望分享他们的福根,使婴孩顺利成长。这大概是人们认为婴孩有如花草,娇贵者难养。“臭贱”者易活。

一般干爹娘要于满月时送给干儿子木饭碗、木匙(可能是瓷质易摔碎)、长命锁以及衣、帽等生活用品。如干爹娘是乞丐,所送礼物则主要是一个草编的微型“加志”(行丐的标志,用来装纳碗筷、钱物的草袋),给婴孩挂上,就可以像干爹娘那样“贱命少病”,耐拖磨,顺顺大。

有的婴孩是于第一个“七夕”,拜“七娘妈”为“契母”。

命名

命名也是诞生仪礼中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
古代在婴儿诞生后三个月,即由父母为其命名,多以父亲的意见为主。也有请爷爷或村中长者和族中有威望者为之命名。但实际上,无论古今对于命名的时间都没有十分严格的规定。

东汉.著名学者许慎的《说文解字》说:“名,自命也,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冥不相见,故以口自命。”名的实质是代表一个人并区别于他人的符号,因此命名首先就是一种个人行为,体现出个人的审美感受。

春秋时期,申繻根据当时命名习俗归纳出五种命名方法:“名有五:有信、有义、有象、有假、有类。以名生为信,以德命为义,以类命为象,取于物为假,取于父为类。”这是根据春秋时期社会上的命名习俗加以归纳的,对后人的命名思路影响很大。

如明代有名的政治家和理学家张岳,对命名表字是很讲究的,他曾根据与儿子张宓出生有关的情况,为之取乳名“癸郎”。“癸”即癸山,位于当时张岳游宦之地广西桂林,是字又与桂林之“桂”声相似。后更名“宓”,是因为宓的字义很好。这两种命名方法,用申繻的话讲,就是“以名生为信,以德命为义”。

纵观我国两千多年来的命名习俗,各有时代的特点,但也存在着其共性,如从命名所取文字的本义看,主要集中在自然景观(如天文、地理、植物、动物等)和人文现象(如道德修养、经典用语、生活用品等)两个方面。

以泉州明、清时期的历史名人为例,较为典例的如:骆日升、张岳、吴桂生、黄凤翔、王忠孝、吴鲁、陈琛等。其中吴桂生,名增,桂生为其字。名是一个人的本来名字,字是在名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另外的名字,一般在成年礼后命取。

动物类中的龟,是古代文人歌咏的灵物,故不少人以之命名,南宋.淳佑四年(一二四四年)登科的十一名晋江籍进士中,即有魏国龟、黄龟助等入。清.乾隆《德化县志.人物志》为六位宋代文学名人立传,第一位为苏总龟,第二位为黄龟朋。但后来“龟”字常被用来骂人,故如今似乎没听说有人再用“龟”字来命名,这反映了古人和今人在审美意识上的差异。

而以“元”字命名,无论古今使用频率都很高,如南宋.绍定二年(一二二九年)登科的十三位晋江籍进士中,即有胡元衮、庄元成、杨元龙、王元震等人,今天四、五十岁以上名字中有“元”字的人仍很多,这说明传统文化在民族心理的积淀根深蒂固。《周易.干卦》说:“《文言》曰:‘元者,善之长也”。这当是人们长期以来喜爱“元”字的根本原因。近代,取“元”命名的人呈大幅度减少趋势,可能与传统文化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有所淡化有关。

十年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则多以具有浓烈政治色彩的文字命名,反映了鲜明的时代特色。

由于个人是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而存在的,因此个人在命名时,就不能不受到其所生活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的制约。在我国封建社会漫长的历史过程中,作为宗法社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思想是贯彻其始终的,因此与宗法社会观念相吻合的命名方法也于汉代应运而生,并较快地在社会上得到推广,影响至今。

例如“范字”,是在命名之前就早已确定必须使用的偏旁或文字,前者称局部“范字”,后者称完全“范字”。

如张岳为儿子取“宓”为名,除了与其字义好有关外,还因“小侄辈名皆从‘宀’”,更命之曰“宓”。可见“宓”为局部“范字”。这种“范字”以后较少人使用。

泉州历史上第一个状元南宋.晋江人梁克家,兄弟六人分别名为:克笃、克家、克明、克绍、克俊、克和。这个“克”字即为完全“范字”。

“范字”就其使用范围而言,又有家族“范字”和家庭“范字”之分。一般是儿子们用家族“范字”,它具有显示其家族辈分的意义,日后要登录于族谱,故又称之谱名。而女儿们则用家庭“范字”。如今命名使用“范字”的习俗已大为淡化。

乳名是人们小时候的非正式名字,其取名时间,或早于正式名字,或同时取定。乳名可取狗、憨等鄙俗轻贱的文字,为昵称。年长后即不用,只让家里人或亲戚呼唤,外人及晚辈均不称呼,以示尊重。

命名时,受到其生活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所制约,还有一个忌讳问题。对此,早在五代.安溪开先县令詹敦仁诗作中就有涉及,并持否定态度。如《复留侯问南汉刘君俨改名龙天字音义》云:“古者不嫌名,周人始称讳。始讳犹未酷,后习转多忌。或援他代易,或变文回避。滥觞久滋蔓,伤心日益炽……因诵鄙所闻,敢布诸下吏。”(安溪开先县令詹敦仁纪念馆筹建理事会辑录:重建开先县令詹敦仁纪念馆暨詹敦仁学术研讨资料汇编.詹敦仁诗文选》)

“四月日”

满月过后三个月,即婴儿出生四个月,要做“四月日”。其仪俗与满月大同小异。

晋江等地做“四月日”时要第二次剃发,但这一次连眉毛也要剃光,说是才不会“遮眼光”,长大后也就不会贪心。

有的地方,还要取红头绳或红绒线在婴儿的四肢腕部,各系一圈,说是可使其长大后不偷不盗。

婴儿出生四个月,各方面都大有长进,消化能力也大大提高,故这一次又得多增加一个“开荤”仪式。拿一丁点熟虾肉或肉和蛋,在婴孩的嘴唇上拭擦一下,表示开始食用荤菜;有的还要用香菇再擦一下,意为香嘴。

周岁

俗称“度晬”,是自婴儿出生后最为隆重的一个喜庆日子。

是日要敬神祀祖,设筵请客,还要特别印制以糯米或面粉为原料的“度晬龟”或“四脚龟”馈送亲友,祈望婴儿能像龟那样善爬、长寿。

外婆家于外孙周岁时所送的礼品甚为丰厚,有衣帽鞋袜、披风、童被、布料,以及八卦项链、长命锁链、手镯、脚环等金银饰品,其中缀绣的“度晬裘”(披风)和虎头图案的虎耳帽、虎仔鞋,颇有特色,寓有避邪,吉庆、长寿之意。

是日还常有“抓周”仪俗,又称“抓龟”。婴孩沐浴后,穿上外婆家送来的新衣服鞋袜,抱到厅堂八仙桌上去“抓周”。这时,八仙桌上早已摆满了书、笔、算盘、秤、尺、剪刀、玩具等,令婴孩双脚踏在“度晬龟”上,任其自由抓取桌上的东西,以他所抓着的东西,来预测他未来的一生和前途。如婴孩抓取书、笔,预示将来喜爱读书;抓取算盘、秤,则预示日后善于经商。

“抓周”的习俗早在南北朝就已经流行民间。我国古典文学名著《红楼梦》第二回,讲的是贾宝玉周岁时抓周的情景,贾政见他只抓取些脂粉钗环之类来玩弄,便认为他将来不过是酒色之徒,故不甚爱惜。

“头生日”

“度晬”实际上是人们的第一个生日,但泉州人却是把婴孩两周岁时称为“头生日”。

古时原不做生日,到魏晋南北朝时,江南地区才开始出现了做生日的风俗,但只限于双亲健在时才可以做,是出于孝亲观念;后来,即使双亲亡故,做生日的习俗依然如故。

到了唐代,更把生日庆贺与祝寿古礼结合起来,并为后世所传承。当成年仪礼逐渐淡化后,寿庆仪礼就日益为人们所重视,并以五十岁为分界,五十岁前称贺生,过生日;五十岁后为做寿,俗称“做大生日”,逢十举行,但泉俗是做“九”不做“十”,因“九”与“久”谐音,寓有“岁寿长久”之意。有的地方却说是人们因怕“九”,称为“坏九”,才逢“九”做“十”,谓之岁寿可添不可减。

 

泉州成年礼俗

冠、笄之礼。

做十六岁生日。

我国历史上各民族成年仪礼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,有加冠、受笄、穿裤、换裙、纹身、染齿(或凿齿)等,其中以加冠最具代表性,被视为成年仪礼的代名词,并列为古代四礼之一。但成年仪礼后来逐渐被淡化。

冠、笄之礼

古代成年仪礼,主要是“冠礼”和“笄礼”。冠礼,即男子的成年仪礼;笄礼,即女子的成年仪礼。囿于男尊女卑偏见,古人在言及成年仪礼时,一般只称“冠礼”。

冠礼素为儒者所重。“朱子曰:‘男于年十六至二十皆可冠。’司马温公曰:‘古者二十而冠。’皆所以责成人之礼。盖将为人子、为人弟、为人臣、为人少者之行于其人,故其礼不可以不重”。

明代万历、隆庆年间任过惠安知县的叶春及,即称其施政以“四礼齐民”,而冠礼位列四礼之首,并特地手定冠礼四条为乡约,要惠邑百姓严格遵守。但是作为人生四大仪礼之一的成年仪礼,在封建社会后期已逐渐淡化,叶春及知惠安时,即指出当时社会上已出现了“三加不举”的无礼现象。

所谓“三加”之礼,乃举行冠礼过程中的三道重要程序。据民国四年《南安县志.风俗志》载,古时男子行冠礼时需穿戴的服饰甚多,包托冠中、帽子、幞头、衣衫、革带(古代革制的腰带)、鞋靴等;其中最重要的是头上所戴部分,即首加之“冠中”,再加之“帽子”,三加之“幞头”。三加之后,理发为髻,以示成人。

此外,还需另起个名字,即“字”’,只有冠而字的男子,才具备择偶成婚资格。(参见《生育礼俗·命名》)

至清.乾隆年间,各地遵行古礼不一,从各县旧方志中所记载的风俗来看,大概只有安溪所行礼制较为近古:“冠昏(婚)丧祭,风俗攸关。安溪为朱子过化之区,遵家礼(即《朱子家礼》)旧矣;然贫富不一,奢俭顿殊,城邑乡村习俗,不无各别。今以冠礼言之,惟官行三加之礼为近古,若乡村庶人,于将昏(婚)之前,只用一加之礼,择吉延亲友之具庆者为滨相,冠毕,拜祖先、父母。是日以米粉为丸,奉祖先,馈亲友。”而永春、德化等县则“冠礼久废”。

成年女子所行之笄礼,时间或在十五、六岁时,或于订婚以后出嫁之前,如果一直待嫁未许人,则年至二十岁时也要行笄礼。例如清代前期安溪“女子将嫁之前,择吉行笄礼。母为主,延诸母之有德者为梳发、戴冠,加簪(笄),着嫁时服。祝词大约以孝顺宜家为勖,乃字”。

做十六岁生日

大约自清代开始,泉州人就把男子之冠礼推移至要结婚成家时才与婚礼同时举行,且大多只行一加之礼。如今,男、女的冠、笄之礼仅作为一道例行的小手续,保留在婚嫁仪礼中,而且十分简化,只要于结婚当天早晨,双方各请一位福寿俱全的长者,分别用木梳在新郎、新娘的头上象征性地梳三下就行了,俗称“上头”(参见《婚姻礼俗·冠礼、笄礼》)。

因此,在当代泉州民俗中,只有十六岁生日,才可称得上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成年仪礼。

泉俗视男于十六岁为“成丁”,因此是岁的生日仪式比较隆重,家里要备上三牲寿面,前往宫庙酬神。在德化,有些人家要已“成丁”的儿子拜神佛为父,并宰猪谢天。是日要设筵请客,外婆家则按例送成年衣帽鞋袜、鸡蛋、寿面、雄鸡等,为外孙祝贺。

自廿世纪八年代以来,泉州家长为子女做十六岁生日日益普遍,且大摆宴席;亲友所送贺仪也逐步升级,有手表、金项链,自行车,摩托车等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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