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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談抗戰時期的永春物價 餘星豐
歷史上永春商業頗為發達,不少永春人在海內外從事商止活劫,有“無永不成市”之美譽。唐代盛均《桃林場記》有“淩晨而舟車競來,度日而笙歌不散”之語,足見當時的繁榮景象。明朝以前,永春境內,一都圩、蓬壺馬跳圩、湖洋綿鳳圩和城西金峰圩一度相當繁華,是泉州、仙遊等沿海海產品同德化、大田等內地山貨交換的集散中心。1920年,五里街新街建成,大宗山貨和粮食從德化、大田、尤溪等縣輸入,南安的詩山、碼頭、金淘等地民眾和粮販到此地采購,因此,五里街成為永春和鄰近各縣主要的粮食市場之一,每日交易量上百袒。抗戰前夕,城區與五里街兩地商戶達850家。
民國初期,永春軍閥混戰,耕地荒蕪,粮食欠缺嚴重。抗戰之前的1936年,一擔米價6.97元。1937年“七.七”事奕之前,一擔漲力7.87元。抗日戰爭爆發後,日寇曾七次出動五十一架次飛機狂轟濫炸當時屬國統區的永春縣城,死傷數十人,民房與店舖被毀,損失慘重。市上米價每擔漲為8.4元。九月,城關、五里街米商不按商會規定,(每斗米粜1.1元),隨意抬高米價,斗米價1.6元,甚至囤積居奇。九月中旬,國民党縣府出面干預,發布“民字75號之訓令”,規定:上等“火絞”米每石(160斤)11元,臼米每石(150斤)10.35元,隨意抬高者將按搗亂後方治罪。九月下旬,又出示“軍政局”文告,規定:上等“火絞”米每石不得超過11元
;上等臼米每石不得超過10.35元;上等稻穀每100斤不得超過5.5元;食監每100斤不得超迅6.8元;其他日用品售價不得超出原貨價10%(扣除運費);非經政府核對之貨物不得故意匿存。全具挨家挨戶進行檢查,將儲存戶按擁有產業多寡分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普通、貧苦六個等級;有一萬元以上產業者為甲等戶,可儲粮200擔、盐200斤;八千到一萬元為乙等戶,可儲粮150擔、盐100斤;五千至八千元為丙等戶,可儲粮100擔、盐100斤。其他依此類推,貧苦戶可存粮五個月,存盐一年以上。
在發生米荒時,又爆發了盐荒。當時食盐由政府定價,名為“官盐”。抗戰之前的1936年11月,因永春、德化、大田官
盐包商,抬高盐價,經省主席陳儀下令查辦,標封盐局,自後全省盐政收歸官辦。抗戰之初,五里街一帶盐商只有存盐1800多擔,每擔盐要附加建設費一元。1937年8月3日,永春盐商私自將每100斤盐售價提到9元。縣府發布文告:在非常時期,售盐者必須持政府發給的授盐許可証,方能買賣,每100斤食盐不得超過6.8元,私自抬價者給予警告,再違者將行重惩。1937年底,縣府民囤盐,每人半年五斤。
1938年,乃遏制物價風抬,具救濟工作团不得不邀請在永春的基督教中外牧師參加救
濟工作和查封粮倉。縣商會組織的平粜會,派員到處采購粮食,以緩和米荒。四月底,作為缺粮縣的永春米價又大漲,斗米1.95元。5月10日,廈門淪陷,永春外米斷絕,縣府宣佈粮食為非自由商品。5月中旬,縣府將原“粮食推持委負會”改組為“粮統制委員會”,并出告示:糙米每
斗1.5元,白米每斗1.65元,實行“公斗”(10斤),廢除私斗(16斤),嚴禁奸商私運出境,違者沒收。6月1日,縣府開倉平粜以度春荒,每100斤米價7元。7月,市場蕭條,城關、五里街商店倒閉10多家。10月,據縣府摸底,全具仍缺粮5萬擔。金門、福州、廈口相繼淪於敵手後,永春共設55個難民收容所,收容難民五千多人,給本已缺粮的永春雪上添霜。
1939年,永春縣商會已無力維護物價失衡局面,縣長出面設立“物品平價會”,由各
階層名人鄉賢組成,每週評議一次物價。臨近春節時,米粮奇缺,縣府電令各區調查存粮,設法組織人員采辦。華僑平粜會、縣商會平粜會、各區平粜局等四處奔波找粮源采購供應災民,千方百計努力,但也只能供應五分之一的缺粮戶。2月,永春《崇道報》載稱“永春米價貴如珠”。三、四月間,永春市場上的物價與二個月前相比:煙台生油每擔從30元漲為40元,香菇每擔從170元漲為240元,薄菇每擔從140元漲為200元。五月,全縣各地平價會作會不一,造成混軋,市場疲軟,加上貨源匱乏,五里街商店接連倒閉。縣府出面重申全縣物份劃一,乃防商人陽奉明違,由警察局監督執行。下令悬牌明碼標價,規定牌板規格(寬一尺,長一點五尺,黑色底)。八月,全縣共設八個登記處,要求各商家在二十四小時內填報庫存各種商品,以待備查。縣長還出面勸勉商民穩定市場。八月底,“物品平價會”改為“物品評價會”,給予實權,設總務、調查兩組,其任務是:調查物品供需情況及其成本,調查物品缺乏種類和审查物品等級、質量,評定物品價格與稽查售價情況,還要計劃調節物品的供需和指導改善營業方法。每月召開兩次坪價會。11月之後,永春米價高居全省之冠,每50公斤梗米84元,白米99元,地瓜干32元。
奸商趁火打劫。1939年,永春粮食商販以有利可圖,大量增加,申請登記的就有121家。他們操縱市場,抬價殺價,買青苗,放粮貸(春借一擔秋還三頭即一擔半),摻假混雜,大秤入小秤出,什麼樣手段都使用,造成市場紊亂。
1939年5月15日,泉永德公路奉命全線破壞。泉外到永春的交通不得不全靠水運,因價格不一,時常發生爭訟和鬥毆事件。秋冬之際,永春和泉州兩地官員協商,將價格劃一,規定
:從泉州到永春,貨物每50公斤運費1.7元,客票每人7元
;從永春到泉州,順水行舟,貨物每50公斤運費1.2元,客票每人2~3元。
1940年,永春市場上更是百業凋弊,物價飆升。國民党縣党部、三青团等紛紛出動管理市
場份價。但凡是政府管事的物資,市面上都有明暗兩樣。縣長不時責令警察所整肅物價,由於官場日趨腐敗,所謂整肅的成效甚微。1到4月,永春市切物份比較:麵粉每包從18元升為26元,白糯米每斤從0.56元升力0.74元,豬肉每斤從1元升力1.1元,盐每擔從13.9元升為15.5元,柴每
擔從2.2元升力3元,香菇每斤從2.8元升為4.8元。5月,發生米荒,白米每鬥價格16-17元,為全省之冠。旅居南洋的永春華僑前後捐款近10萬元,在永春設立海外華僑平粜會。6月,德化撥大米2500擔接濟永春米荒。即使這樣,許多百姓仍買不起粮食,只好用野菜、樹皮充飢,餓死、自儘身亡者多。城關、五里街、蓬壺等地屠戶肆意抬高價格,造成肉荒嚴重。縣長下令警察所出面干預。5月27日,七屠戶被扣押,戴紙帽遊街示眾。9月1日起,永春實行計口授盐,每人每月初發12兩(舊制每市斤16兩),後減為8兩,民眾均感不敷。每斤盐價份4一5角,黑市價則高達2元多。11月4日,縣長在明倫堂召集會議,將“物品評價會”改“物品價格評議委會”,由縣長、主管科長、縣商會主席、警察所長、貿易公司經理、農會干事等九人組成班子,縣長親自掛帥,地點設在政府內。下設評價、總務、分配、執行、展拓等股室。每週評議價格一次,按油、柴炭、蔬菜、肉、棉花、棉布、食雜、日用品、藥材等分類公佈。縣府三令五申,但仍有許多商販無視評定價格。縣長下令將城關和五里街10多名奸商交給警察所處置。11月21日,警察押着這些奸商,逼其戴高紙帽、敲鑼子從城區到五里街地遊街示眾。不久,全縣各地相應成立“物價評議分會”。當時永春《崇道報》截:物價評議會“為欲貨價平宜,貨價予以評低,反致貨荒”。
1941年,永春的米荒、盐荒、肉荒、柴炭荒持續不解。春市前後,縣府由警察所出面,調制肉荒,規定13條辦亦法,其中規定每人只准購肉半斤,每斤價格2元。3月15日,永春成立公沽局,登記全縣各戶存粮,派購平價粮。實行計口授粮,每人每日米量,生斤者1斤,銷戶12兩。企圖壟斷粮食市場,穩定物價。但由於貨源枯竭,政局腐敗,造成市場更大混亂,富戶、奸商趁
機牟利。德化三班顏肅齋日記裁:“泉(州)南(安)日有數百人人永(春)買米,致米價日亦數升。”永春到德化搶購食者“每天計數十批”,致使“德(化)粟價不斷高昂”,“聞說認籴多無米,外地缺食餓死甚眾”。是年永春缺粮26.75萬擔,鄰縣輸入僅10,8萬擔,3月中旬每50公斤米131.3元,6月上旬漲至184.6元。
1941年12月,太平洋戰爭全面爆發。南洋與中國大陸關系斷絕。
永春為福建省四大僑鄉之一。在抗戰初期,許多人靠僑滙維系艰難歲月。為接濟米荒,在南洋的永春華僑籌集大批捐款,購買大米運回永春平粜,救濟征人家厲和在廈口鼓浪峙的永春難民。1938年,全具僑滙共法币579,8萬元。是年11月,縣救濟難民會派李漢青到南洋募捐,南洋各地永春籍華僑捐款達15萬元法币。1939年,全縣僑滙法币1682.2萬元,1940年為4993.45方元。
自太平洋戰爭爆發後,僑滙中斷。省府撥給永春僑眷賑款法币一萬元。但杯水車薪,許多長年依靠僑滙維持生汁的僑眷生活無着,只好變賣家產,賣兒賣女。有的婦女逃荒改嫁德化、大田、永安等地。症疾、鼠疫、霍亂年年流行,有的山村變成無人村。由於長期缺盐,不少百姓患上水肿、腳氣病和大脖子病,直到解放後才得以根治。
1942年,因粮源缺乏,粮價上漲,且群眾抵制,國民党縣府撤銷公沽局,并癈除“石、鬥、升”制,改為斤、兩制。該年12月14日,省財政厅厅長嚴金淦到永春視察,發現街尾第一粮倉倉管負用重秤(秤舵下貼米粿)盘剝群眾,當場將其扣押惩辦。
1943年春旱災,德化三班顏肅齋日記裁:“米粟日曰價升”,“今日六元五角,明天七元,後天八元、或十元,粟每挑(擔)今日三百六十元、三百八十明天四百元。富人把粟販永(春),內地閉籴,貧人告米無門。”所記物價雖為德化情況,但永春與德化毗鄰,物價與之相差無幾。該年通貨膨脹,青黃不接時,永春每50公斤大米價格高達8000元法币。福建省賑濟會在永春設立的第四公典局於6月1日開業,專供僑眷典當。
1945年抗戰勝利前夕,永春部分物價情況為:食盐每斤73元,糯米每斤400元,麵粉每斤262元。豬肉每斤170元,白米每斤250元,雞每斤140元,蛋每粒40元,白菜每斤12元,松柴每斤在城區5.5元,在五里街5.7元,花布一匹3萬元,火柴1盒80元,香菇每斤480元。
縱觀八年抗戰期的永春物價,確實令人触目惊心。有的貨物價格的增長幅度達到上百倍。圖民党永春政府為平抑物價,多次出面採取行政幹預,并由華僑和商會等社团勉力協助,取得一定成效,這在當時的幅建省是比較典型的。但仍遠遠未能剎住物價的飛漲,嚴重影响了當時永春的工衣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的安定。
當年國民党永春縣政府曾不得不檢討物價失控的原因,歸納為三條:一是貧富悬殊到登峰造
極地步,貧多富寡;一是奸商囤積居奇;再是私運、投機倒把者猖獗,管束不嚴。其實,物價失控還有一條重要的原因,是國民党政府自身的腐敗
無能。抗戰中,國民党當局借抗戰之名,發放數額巨大的救國公債、救國捐、國防捐、建設公債等,年年加碼。民謠嘲諷雲:“無物不要稅,只有屁無捐。”1937年10月,縣府攤募“救國公債”20萬元,後乘法市貶值,公債票成為廢紙。1940年的房舖稅就比1939年提增4倍。大小官員
無不中飽私囊。在八年抗戰中,永春共上任八個縣長,其中二個上任不到半年便下台。權力更迭頻繁,即使欲有所作為,也無能為力。且不說官場日
趨腐敗,有多少人是貪汙枉法的。1940年4月,鄰縣德化縣長楊喻仁借統制粮食為名,以賤價向民間強買米谷數萬擔,以高價轉賣外縣,發了一筆國難財,後被控免職。永春的國民党官場同出一轍,曾出現百姓具結上書國民党省政府彈劾縣官貪賍枉法。1937年9月到1943年底,永春被抓兵近7500人。沉重的捐稅和民力摧殘,壓得百姓喘不過氣,餓殍遍野,家破人亡,背井離鄉。1939年永春出洋1045人,1940牢出洋1100多人。據1940年3月2日《崇道報》載:永春有水客(蛇頭)包運壯丁出國,每名收費1300元。抗戰時局紛亂,物價失控,又祸嫁於民,造成社會動劫蕩。物價是社會的晴雨錶,直接牽系着千家萬戶平民百姓的生存,關乎國計民生。談談抗日戰爭時期永春物價,旨在以史力鑒。
附:1912丁1918年、1931年、抗武吋期永春主要物價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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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物 |
單
元 |
1912-
1918 |
1931 |
抗 戰 時 期 |
|
1937 |
1938.4 |
1939.3 |
1939.6 |
1940.1 |
1940.4 |
1941.3 |
1941.6 |
1943 |
1945 |
|
白米 |
|
0.40
/斗 |
0.50
/斗 |
1.60
/斗 |
1.95
/斗 |
|
|
5.40
/斗 |
8.40
/斗 |
22.00
/斗 |
186.60/
50公斤 |
8000/
50公斤 |
25000/
50公斤 |
|
鹽 |
斤 |
0.02 |
0.07 |
|
|
|
|
0.139 |
0.155 |
0.60 |
|
|
73 |
|
麵粉 |
包 |
1.60 |
2.40 |
|
|
5.50 |
7.80 |
18 |
26 |
10.50 |
|
|
262/斤 |
|
地瓜 |
擔 |
0.50 |
0.60 |
|
|
|
|
8.00 |
13 |
18 |
|
|
400 |
|
香菇 |
斤 |
0.80 |
1.50 |
|
|
1.80 |
2.20 |
2.80 |
4.80 |
8.00 |
|
|
480 |
|
豬肉 |
斤 |
0.15 |
0.22 |
|
|
|
|
1.60 |
2.10 |
4.50 |
|
|
170 |
|
雞 |
斤 |
0.20 |
0.26 |
|
|
|
|
1.50 |
2.40 |
5.00 |
|
|
140 |
|
鴨 |
斤 |
0.14 |
0.18 |
|
|
|
|
1.00 |
1.80 |
4.00 |
|
|
80 |
|
蛋 |
粒 |
0.01 |
0.025 |
|
|
|
|
0.10 |
0.15 |
0.30 |
|
|
40 |
|
白糖 |
斤 |
0.07 |
0.08 |
|
|
0.16 |
0.224 |
0.56 |
0.74 |
2.00 |
|
|
|
|
柴 |
擔 |
0.25 |
0.40 |
|
|
|
|
2.20 |
3.00 |
8.00 |
|
|
|
|
肥皂 |
塊 |
|
0.25 |
|
|
0.46 |
0.60 |
1.40 |
1.60 |
5.00 |
|
|
|
|
布 |
尺 |
|
0.09 |
|
|
0.14 |
0.18 |
|
|
1.10 |
|
|
|
|
青菜 |
斤 |
|
0.005
-0.03 |
|
|
|
|
0.08
-0.25 |
|
0.20
-1.50 |
|
|
5-12 |
|